【河长制】【媒体报道】《光明日报》聚焦我县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16 15:53信息来源:光明日报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1月15日,《光明日报》10版以图片新闻报道的形式,聚焦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展现淮河凤台段风光。报道中指出:近年来,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深入推行河湖长制,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使河道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据了解,我县于2017年6月在全市率先印发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以来,目前已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设立县级河长10人、乡级河长49人、村级河长183人。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网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多年来,我县坚持“治理”与“管控”并举,完成了对全县境内水域基础资料的勘测,制定出台了县乡两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同时创新河长制工作思路,让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等“五老”人员出任“河长”来“管河治污”,开展“企业河长”“村级河长制工作站”试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促进了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此外,我县还结合实际,围绕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河长制、湖长制各项职责要求。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切实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按照“一口一档”“一口一策”要求,完成我县2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深入开展船舶修造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摸排企业9家,取缔6家,停产3家,全部整改完成。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积极推进城区水厂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大力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全县各乡镇共清洁水体6000余处、清除杂物3200余处、清运垃圾7万余吨,河道水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投资4.6亿元开展环城水系综合治理,建成潜流生态湿地25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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