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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台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
凤政〔2023〕20号 |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了规范凤台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
该议题已经分管副县长牵头论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起草,认真研究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强市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凤台县县长质量奖强县建设纲要》(征求意见稿),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2家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并采纳了意见,没有社会风险,不存在妨碍公平竞争。 |
无 |
无 |
2023年5月,通过县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
2023年5月,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
2023年6月,提请第2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
2023年10月11日,以县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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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印发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的通知 |
凤政办〔2023〕21号 |
凤台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结合淮府办〔2023〕15号文件精神和我县企业发展情况,并通过实地调研,借鉴其他区县经验做法,于2023年8月,起草形成《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
2023年9月,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 |
无 |
无 |
2023年10月,县市场监管局完成公平性竞争审查,无修改意见。 |
2023年10月,县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 |
2023年11月3日,《若干措施》经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提出的意见均予以采纳。 |
2023年11月23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若干措施》(凤政办〔2023〕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