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的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确保公共消防安全,根据《淮南市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淮府办〔2013〕97号),结合凤台县实际,制定了《凤台县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22日起施行。现将《规定》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定》的出台背景
随着城镇道路建设的发展以及市政供水管网建设覆盖面的扩大,全县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使用标准不统一,消火栓应建未建、重建轻管及维护保养资金未得到有效保障,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细化。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消防安全一体化管理,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
二、《规定》的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和《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以及《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GB/T36122-201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等标准规范制定《规定》。
三、《规定》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量
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是夯实全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但随着全县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部分地区市政消火栓建设仍然不平衡、不相适应。因此要制订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继续推动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维护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为全面加强凤台县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结合《凤台县消防事业“十四五”规划》文件要求,参照淮南市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5月,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起草了《凤台县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送审稿)》。
(二)意见征求。2023年5月,县消防救援大队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凤台县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3年9月,县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
(四)会议审议。2023年9月,《规定》经第18届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会上提出的意见均予以采纳。
(五)文件印发。2024年2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凤台县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凤政办秘〔2024〕10号)。
五、《规定》的主要内容解读
《规定》共十九条,其中第一条至第二条相当于管理规定的总则内容,主要是提出了出台《规定》的目的和依据,以及市政消火栓的相关定义及适用范围。明确了市政消火栓,主要是指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由壳体、阀门和出水口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第三条至第九条内容是关于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主体、建设程序以及新建、改建、等方面内容;明确了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市政消火栓规划设计、建设安装、验收移交及维护管理等方面工作;同时还对市政消火栓的新建、维保等经费保障来源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十条至第十二条内容是明确了市政消火栓在日常使用中应确保处于完整好用状态,规定了消火栓建设、维保等方面的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单位、个人的义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政消火栓的责任和义务,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市政消火栓。
六、创新举措
在制定《规定》时,明确了市政消火栓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联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水务公司共同验收,合格后移交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并及时建立消火栓档案,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七、保障措施
县城管局、水务公司和各乡镇,应当根据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每年上报经费预算(包括新建、维保等经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统一保障。
八、解读人及解读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凤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解读人:何鹏飞
联系方式:0554-899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