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凤台县泥河县级河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15:18信息来源:凤台县河长制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凤台县委办公室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凤办发〔2017〕14号)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凤台县泥河县级河长调整为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仁权。

调整后我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湖长及巡河(湖)协助单位名单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总 河 长:熊寿宏  县委书记

李大庆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长:孟  坤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  宁  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

(一)淮河干流凤台段

河     长:李大庆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河 长:李  宁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二)西淝河凤台段

河     长:廖  欣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三)泥河凤台段

河     长:王仁权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四)茨淮新河凤台段

河     长:李  宁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五)架河凤台段

河     长:刘  涛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督局、县应急管理局

(六)永幸河

河     长:李  宁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七)港河

河     长:孟  坤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湖长

(一)姬沟湖

湖     长:汪振乾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

(二)凤凰湖

湖     长:张  毓    副县长

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

(三)花家湖

湖     长:曹  伟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刘集镇

凤台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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