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响应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政策导向,强化本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优化我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淮南市及周边县、区有关征收办法,制定本政策文件。实现垃圾处理成本合理分担,推动县域环境卫生治理提质增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环节,收费制度的建立旨在破解“垃圾围城”难题,促进“污染者付费”原则落地,引导公众践行环保责任。以公平性、可操作性为核心,平衡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与垃圾处理成本,兼顾环境效益与社会稳定。通过经济杠杆减少垃圾产生量,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同时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三、起草过程
起草初稿:2024年12月5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周边县、区征收办法,根据生活垃圾征收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局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经过会商研讨,形成初稿。
研讨征集:2024年12月6日通过多次讨论,经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凤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凤台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华水水务公司意见。县城管局就《管理办法》中的事项征求了机关单位意见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面的公众征求了意见并在结束后及时公示反馈结果。
合法性审查:2025年1月3日县司法局印发审查意见书同意《管理办法》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集体讨论:2025年1月23日县第49次常务会就县城管局报研《管理办法》审议通过并发文。
正式印发: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工作目标
制度覆盖全域:2025年3月《管理办法》实施后,实现城市规划区(含工矿区、工业园区)收费全覆盖;费用精准分担:按用水量阶梯式收费,体现“多用多付、节约减负”;环境质量提升: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助力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民生兜底保障:通过民政补贴,确保困难群体权益不受影响。
五、主要内容
征收对象:城市规划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及个人,包括暂住人口。
收费标准:
居民:按生活用水量0.25元/吨征收;
非居民:实施阶梯收费,月用水量超3000吨部分费率逐级递减(0.2元→0.02元),减轻企业负担;
特种用水按0.15元/吨征收。
建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造价0.16%一次性缴纳。
减免政策:低保户、五保户每年获15元定向补贴。
征收管理:税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水费绑定代收”,建筑类费用由住建部门协同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凤台县税务局)征收。
六、创新举措
“水消费折算”模式:通过用水量间接测算垃圾量,降低征收成本,避免重复计量;跨部门协同机制:税务、城管、民政等多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征管服”一体化;动态费率设计:工商业用水量越大费率越低,既约束浪费,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流程阳光监管:建立收支定期公告制度,资金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多重监督。
七、监督保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拒缴、少缴行为依法处以3倍罚款(单位最高3万元,个人1000元);廉政防控:严禁擅自减免或截留费用,违规行为由纪委监委介入查处;技术支撑:升级税务征管系统,实现用水数据与垃圾费自动关联核算。
下一步计划:宣传动员:开展社区宣讲、企业培训,制作“缴费指南”短视频;系统对接:2025年底前完成供水、税务、城管平台数据互通;动态评估:每年度分析征收效果,2026年启动费率调整研究;延伸管理:探索垃圾分类与收费减免挂钩机制,推动源头减量。
八、解读人及解读机构
解读人及解读科室:
凤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高勤恒)
咨询电话:0554-861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