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程序开展情况】《凤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起草单位 | 文件起草 | 意见征集(含座谈、听证、调查等) | 风险评估 | 专家论证 | 公平竞争审查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 | 正式印发 |
1 |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凤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凤政办〔2025〕4号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4年12月5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周边县、区征收办法,根据生活垃圾征收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局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经过会商研讨,形成初稿。 | 通过多次讨论,经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凤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凤台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华水水务公司意见。县城管局就《管理办法》中的事项征求了机关单位意见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面的公众征求了意见并在结束后及时公示反馈结果。 |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因我单位此份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上述内容,故无需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 | 无 | 县司法局印发审查意见书同意《管理办法》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 县第49次常务会就县城管局报研《管理办法》审议通过并发文。 | 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