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程序开展情况】《凤台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6-04-20 09:32信息来源: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起草单位

文件起草

意见征集(含座谈、听证、调查等)

风险评估

专家论证

公平竞争审查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正式印发

1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台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凤政〔20269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构建全县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借鉴安徽省寿县、安徽省广德市、安徽省庐江县等地做法经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2月牵头起草了初稿。

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办法初稿逐条对照审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凤台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县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实施办法》中的事项征求了单位意见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结束后及时公示反馈结果。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因我单位此份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上述内容,故无需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

2026327日通过县司法局合规性审查

县第70次常务会就县自规局报研《管理办法》审议通过并发文。

3月31日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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