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程序开展情况】《凤台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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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起草单位 |
文件起草 |
意见征集(含座谈、听证、调查等) |
风险评估 |
专家论证 |
公平竞争审查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 |
正式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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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台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
凤政〔2026〕9号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为构建全县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借鉴安徽省寿县、安徽省广德市、安徽省庐江县等地做法经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2月牵头起草了初稿。 |
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办法初稿逐条对照审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凤台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县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实施办法》中的事项征求了各单位意见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结束后及时公示反馈结果。 |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因我单位此份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上述内容,故无需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 |
无 |
2026年3月27日通过县司法局合规性审查 |
县第70次常务会就县自规局报研《管理办法》审议通过并发文。 |
3月31日正式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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