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0 10:47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凤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应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淮府秘〔2024122号)的规定落实。

 

附件:凤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20日      


附件

 

凤台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

项目录

 

编号

事项名称

履行程序要求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1

凤台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季度

2

凤台县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县财政局

第二季度

3

凤台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管理办法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县财政局

第二季度

4

凤台县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县城管局

第三季度

5

修订《凤台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县城管局

第四季度

6

修订《关于建筑渣土清运公司资质审查的指导性意见》

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县城管局

第四季度

7

修订《凤台县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办法》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县城管局

第四季度

8

县级“十五五”专项规划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县政府相关规划编制部门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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