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21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财农[2017]501号文件拨付我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60万元,其中小麦病虫疫情防控资金95万元,水稻病虫疫情防控资金65万元。根据皖农财函[2017]410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全省小麦赤霉病防治现场观摩会议精神,我站经过会议研究制订了凤台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2017年我县小麦病虫害偏重发生,经过全县广大干群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小麦病虫害防治任务。预计今年水稻病虫害将严重发生。我们将在县财政局、县农委的指导下,根据省农业委员会和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认真实施,精心操作,全面完成农业生产救灾任务。

一、小麦病虫防治支出40万元,其中小麦病虫监测费5万元,刘集镇山口村小麦赤霉病防治示范区和马店全国小麦绿色防控示范区所用药剂购置费及作业费28万元,小麦赤霉病飞防作业费7万元。

二、极飞P20智能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70万元,补贴方案是:补贴机型是极飞P20智能植保无人机,补贴金额为无人机购置金额的40%,补贴对象以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为主;每个合作社补贴无人机数量不超过二架。补贴程序是凭购机发票到县统防统治办公室申请审核,审核合格报县农委批准后由县植保站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购机合作社。极飞P20无人机作业补贴由租赁无人机的会作社凭租赁合同和县统防统治办公室审核的无人机作业面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是无人机作业费的40%经县植保站集体研究批准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租无人机合作社。

三、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经费50万元,用于采购水稻病虫害防治的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县统防统治办公室组织有关专业合作社应用极飞P20植保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给贫困村丁集镇沈庄村、马店糯稻绿色防控区、小麦原种场、武集林场、园艺场实施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凤台县植保植检站

                           O一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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