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16-12-02 09:37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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