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0-06-15 15:02信息来源:凤台县统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淮府〔2018〕26号)和《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凤政201819号)要求,我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县、乡(镇)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以及全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凤台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877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651个,增长51.1%;产业活动单位5923个,增加1469个,增长33%;个体经营户21650个,与三经普基本持平。(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877

100

企业法人

3650

74.8

机关、事业法人

298

6.1

社会团体

122

2.5

其他法人

807

16.6

二、产业活动单位

5923

100

第二产业

1036

17.5

第三产业

4887

82.5

三、个体经营户

21650

100

第二产业

1386

6.4

第三产业

20264

93.6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456个,占29.9%;制造业570个,占11.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64个,占11.6%。(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数量(个)

比重(%)

合计

4877

100

采矿业

2

<0.1

制造业

571

11.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1

1.0

建筑业

360

7.4

批发和零售业

1456

29.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4

3.0

住宿和餐饮业

87

1.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1

1.0

金融业

10

0.2

房地产业

154

3.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8

7.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9

2.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

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9

2.6

教育

240

4.9

卫生和社会工作

65

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7

1.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64

11.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3650个,比2013年末增加1416个,增长63.3%;行政事业单位法人298个,增加39个,增长15.1%;社会团体法人122个,增加45个,增长58.4%;其他法人807个,增加151个,增长23.0%。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0293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7088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7285;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079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929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9075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采矿业32020人,占31.9%;制造业12485人,占12.4%;批发和零售业8739人,占8.7%(详见表2-1)。

表2-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计

100293

27088

采矿业

32020

1545

制造业

12485

547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779

435

建筑业

5001

1206

批发和零售业

8739

370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23

486

住宿和餐饮业

1171

7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9

74

金融业

494

209

房地产业

1839

83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488

203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53

2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94

41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40

483

教育

7627

4486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85

13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22

31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928

2539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08.4亿元(不含由金融、铁路部门调查的数据)。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5.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4.5%。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78.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4.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5.3%。

2018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69.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4.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5.4%(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1408.4

878.0

467.6

采矿业

633.6

501.0

144.4

制造业

68.1

28.4

89.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1.4

115.8

93.1

建筑业

19.5

11.0

20.0

批发和零售业

47.1

16.8

61.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

1.3

2.7

住宿和餐饮业

3.1

1.2

2.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7

0.2

0.8

金融业

6.7

-

4.7

房地产业

209.8

86.7

31.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9.1

88.1

11.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

0.4

1.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1

3.8

0.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7

0.7

1.4

教育

11.1

0.9

0.4

卫生和社会工作

6.1

1.9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

0.3

0.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8.0

19.0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不含由金融、铁路部门调查的数据,不含金融业负债合计。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21个,比2013年末减少4.0%;从业人员52740人,比2013年末下降23.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个,制造业57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0个,分别占0.6%、92.9%和6.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6.6%、15.9%和10.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60.8%,制造业占23.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6.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60.7%、15.5%和4.7%(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621

5274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

3202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2

55

农副食品加工业

99

2188

食品制造业

14

230

酒、饮料和精致茶制造业

17

96

纺织业

7

65

纺织服装、服饰业

51

127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4

154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9

393

家具制造业

14

146

造纸和纸制品业

5

9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

36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0

21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7

7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9

277

医药制造业

2

126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1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

24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3

247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8

金属制品业

64

868

通用设备制造业

16

373

专用设备制造业

19

24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

9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6

55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

276

仪器仪表制造业

2

79

其他制造业

1

2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

6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

10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7

818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7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2

2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03.1亿元负债合计64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0.1亿元(详见表4-2)。

表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元)

负债合计(元)

营业收入(元)

合计

903.1

645.3

328.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633.4

500.9

144.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2

0.1

0.5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5

3.9

28.2

食品制造业

0.7

0.1

1.9

酒、饮料和精致茶制造业

1.3

1.2

0.1

纺织业

0.5

<0.1

0.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7

0.9

4.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7

1.0

4.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8

0.3

3.0

家具制造业

0.6

0.2

0.8

造纸和纸制品业

0.6

<0.1

0.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1

<0.1

0.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2

<0.1

0.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1

0.2

0.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9

1.3

2.1

医药制造业

1.7

1.1

0.9

化学纤维制造业

<0.1

<0.1

0.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

0.1

1.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9

7.2

23.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1

<0.1

<0.1

金属制品业

5.2

2.8

6.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3

1.2

2.7

专用设备制造业

2.1

0.7

1.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2

<0.1

0.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1

4.9

2.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7

0.4

0.7

仪器仪表制造业

0.8

0.4

0.5

其他制造业

<0.1

<0.1

0.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2

<0.1

0.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3

<0.1

0.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95.4

112.6

92.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6

1.0

0.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3

2.2

1.3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60个,从业人员500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0.0%和22.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8.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7%,建筑安装业占11.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3.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7.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1%,建筑安装业占6.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7.7%(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360

5001

房屋建筑业

65

2855

土木工程建筑业

60

954

建筑安装业

43

30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92

88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4.4%。负债合计11.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详见表5-2)。

表5-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计

19.6

11.0

20.1

房屋建筑业

12.0

8.3

12.5

土木工程建筑业

3.8

1.5

3.5

建筑安装业

1.5

0.8

1.7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3

0.4

2.4

六、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431个,从业人员877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6.6%和42.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1.7%,零售业占58.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3.5%,零售业占56.5%(详见表6-1)。

表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431

8772

批发业

 

 

597

381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2

36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4

58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2

20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7

3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9

10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11

185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1

486

贸易经纪与代理

13

76

其它批发业

18

110

零售业

 

 

834

4956

综合零售

123

127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9

4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3

22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0

22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86

45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53

86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2

37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5

88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53

2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8.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5.0%和149.4%。负债合计16.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0亿元(详见表6-2)。

表6-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47.1

16.8

61.0

批发业

27.3

9.7

36.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3

1.2

2.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8

0.5

4.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9

0.2

1.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1

0.0

0.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3

0.2

0.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5.8

6.2

23.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5

1.6

3.4

贸易经纪与代理

0.2

0.0

0.1

其它批发业

0.6

0.3

0.8

零售业

19.8

6.9

24.3

综合零售

3.3

1.2

4.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2

1.0

3.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7

0.2

0.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6

0.7

0.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2

0.4

1.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1

1.7

7.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4

0.5

1.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3

0.9

4.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8

0.2

1.4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44个,从业人员162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2.6%和15.5%(详见表7-1)。

表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44

1623

道路运输业

101

699

水上运输业

15

55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3

12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8

202

邮政业

7

160

注:表内不包含铁路部门调查数据。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1.3%。负债合计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亿元(详见表7-2)。

表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计

3.5

1.3

2.7

道路运输业

2.3

1.1

1.9

水上运输业

0.4

0.1

0.4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1

-

<0.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7

0.1

0.2

邮政业

0.1

<0.1

0.2

注:表内不包含铁路部门调查数据。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87个,从业人员117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5.1%和58.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0.7%,餐饮业占79.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3.6%,餐饮业占76.4%(详见表8-1)。

表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87

1171

住宿业

18

276

  旅游饭店

1

72

  一般旅馆

10

173

  民宿服务

6

25

  其他住宿业

1

6

餐饮业

69

895

  正餐服务

63

865

  快餐服务

2

12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

10

  其他餐饮业

1

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3.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7.9%。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5.4%和115.7%。负债合计1.2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0亿元(详见表8-2)。

表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3.1

1.2

2.0

住宿业

2.0

0.9

0.5

  旅游饭店

1.4

0.8

0.1

  一般旅馆

0.4

0.1

0.3

  民宿服务

0.2

<0.1

0.1

  其他住宿业

<0.1

<0.1

<0.1

餐饮业

1.1

0.3

1.5

  正餐服务

1.1

0.3

1.4

  快餐服务

<0.1

<0.1

<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1

<0.1

<0.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1

<0.1

<0.1

  其他餐饮业

<0.1

<0.1

<0.1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1个,从业人员18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12.5%和950%(详见表9-1)。

表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41

18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

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1

6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

12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0.3%。负债合计14.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0亿元(详见表9-2)。

表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0.74

0.24

0.7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1

<0.01

0.0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13

0.06

0.1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60

0.18

0.63

十、金融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从业人员494人(详见表10-1)。

表10-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10

494

货币金融服务

7

475

资本市场服务

1

3

保险业

1

12

其他金融业

1

4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十一、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54个,比2013年末增长196.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7个,物业管理企业8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2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8.3%、192.9%和300.0%。

2018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839人,比2013年末增长91.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95人,增长70.9%;物业管理企业86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7.6%和533.3%(详见表11-1)。

表1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154

1839

房地产开发经营

37

795

物业管理

82

865

房地产中介服务

32

171

房地产租赁经营

3

8

其他房地产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09.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95.1%。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208.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17.9%和35.8%。负债合计86.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元(详见表11-2)。

表1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09.9

86.7

31.8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8.0

85.9

30.4

物业管理

1.1

0.4

1.0

房地产中介服务

0.4

0.1

0.4

房地产租赁经营

0.4

0.3

<0.1

其他房地产

0

0

0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68个,从业人员548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1.6%和24.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0.7%,商务服务业占79.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7.3%,商务服务业占92.7%(详见表12-1)。

表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368

5488

租赁业

76

402

商务服务业

292

508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9.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76.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4亿元。负债合计88.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6亿元。(详见表12-2)。

表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139.1

88.1

11.6

租赁业

1.7

0.6

0.9

商务服务业

137.4

87.5

10.7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19个,从业人员853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8个,从业人员6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7.8%和69.1%(详见表13-1)。

表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19

853

研究和试验发展

5

29

专业技术服务业

65

51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9

3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8.6%。负债合计0.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详见表13-2)。

 

表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3

0.4

1.3

研究和试验发展

0.1

<0.1

<0.1

专业技术服务业

1.4

0.3

0.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8

0.1

0.4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1个,比2013年末增长51.9%;从业人员994人,增长49.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个,从业人员702人,分别比2013年末持平增长4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15.8%。负债合计3.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亿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3个,从业人员93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2.1%和140.2%(详见表15-1)

表1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23

932

居民服务业

56

54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0

227

其他服务业

17

16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30.8%。负债合计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详见表15-2)。

表1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8

0.7

1.4

居民服务业

2.1

0.5

0.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5

0.1

0.4

其他服务业

0.2

<0.1

0.2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40个,从业人员762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5.3%和26.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11个,比2013年末增长119.8%;从业人员7277人,增长2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亿元,比2013年增长60.0%。负债合计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5亿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65个,从业人员218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2%和19.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7个,比2013年末增长11.8%,从业人员2159人,增长2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亿元,负债合计<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9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0亿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87个,从业人员62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6%和11.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个,比2013年末下降42.1%,从业人员221人,下降3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亿元,比2013年增长60.0%。负债合计0.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4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亿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51个,比2013年末增长36.8%;从业人员8550人,增长21.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6亿元。

  二十、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3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9%。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7%;高端装备制造业6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6.1%;新材料产业2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9%;生物产业2个,占13.9%;新能源产业3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0%;节能环保产业8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4.8%。

2018年末,全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8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6.9%。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年末资产、本年费用,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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