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统计局主要职责(2025年)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批有关单位统计调查计划、方案。
(三)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完成全县地方性统计调查,承担各项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四)收集、整理、汇总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考核评价结果和咨询建议。
(五)收集整理、上报县、乡(镇)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数据。
(六)组织实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实施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协助管理乡镇统计站主要负责人。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7〕209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统计局有关要求,2018年凤台县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凤台调查队完成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
由国家统计局凤台调查队实施的7项统计调查任务: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五年开展一次),调整为由凤台县统计局负责。
由凤台县统计局负责1项统计调查任务: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调整为由国家统计局凤台调查队负责。
(一)办公室(统计执法大队)。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局财务和国有资产;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局效能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目标管理的实施及考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统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干部教育培育培训、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实施、考评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参与调查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检查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核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办公室负责人:杨健,办公电话:0554-8681259;执法大队负责人:李晓阳,办公电话:0554-8681263;劳动工资负责人:张影,办公电话:0554-8681263。
办公地址:凤台县政府大院B楼209室、213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综合核算统计股。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并提出咨询建议;对综合性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汇总整理全县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综合性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全县投人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按规定承办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负责人:康瑞莉,办公电话:0554-8681261。办公地址:凤台县政府大院B楼211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农业和工业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村住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退耕还林状况、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配合国土部门进行耕地保护考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全县绿色发展年度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农业统计负责人:盛利,办公电话:0554-8681262;工业统计负责人:王力力,办公电话:0554-8681262;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统计负责人:张潇辉,办公电话:05554-8681263。
办公地址:凤台县政府大院B楼212、213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商贸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产业、服务业和科技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商服统计负责人:丁程,办公电话:0554-8681264。
办公地址:凤台县政府大院B楼214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凤台县统计局领导联系方式及责任分工
凤台县统计局领导联系方式及责任分工 | ||
姓名 | 责任分工 | 联系方式 |
张 波 | 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 | 0554-8681258 |
李利亚 | 分管党务、纪检、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商贸业统计及名录库等工作 | |
0554-8681260 | ||
康 旭 | 分管工业、能源、科技、劳动工资统计、农业统计及统计执法、法制等工作 | 0554-8681261 |
康瑞莉 | 分管综合核算、服务业统计及城乡划分、两纲监测、人口调查等工作 | 0554-8681261 |
办公地址:县政务中心B楼2楼 | ||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邮编:232100
邮箱:ftxt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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