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台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凤统〔2025〕9号
关于印发凤台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凤台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 织领导,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徽省2025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7号) 要求,县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凤台县2025年全国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凤台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 、成员名单
组 长:马 飞 县统计局
副组长:姜鹏鹏 县发改委
李雪涛 县公安局
石瑞君 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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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宏
汤 耀
刘拥军
盛 宝
曹兴矿
张文峰
康瑞莉 |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自规局
县住建局
县统计局 |
三 、主要职责分工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 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县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 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 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 调查登记工作;协调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各级民政部门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管住宅小区项目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提供全县底图服务,包括凤台县底图、凤台县标准地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凤台县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凤台县统计局康瑞莉兼任。凤台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 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