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发改委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7-22 15:19信息来源:凤台县发改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发改委2019年部门决算

 

 

 

 

 

 

 

 

 

 

 

 

 

 

 

20207

 

 

 

 

 

 

第一部分 凤台县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凤台县发改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凤台县发改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凤台县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建设性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安排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分工实施对重点项目的管理;组织制定有关交易规则,负责全县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管理,监督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对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履行全县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管理、监督执法;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我县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推动技术创新;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七)拟定区域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乡镇区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认真落实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项政策。

(八)研究分析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计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十)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拟定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法规、章程和政策;编制本县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收取和统筹安排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审核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工程和技改项目。

(十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务院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提出的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提出价格调控措施建议;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对价格调节基金进行征收和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拟订地方性价格规章草案;制定地方经营性收费管理目录;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和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

(十二)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负责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化工作;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制度;负责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价格监测点建设和管理;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定期成本监审和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和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采煤沉陷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采煤沉陷区工作政策,参与编制全县沉陷区相关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分析和预测全县采煤沉陷区工作形势,发布采煤沉陷区工作信息,协调解决采煤沉陷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采煤沉陷区工作机制,建立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健全协调、保障机制。负责编制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总体规划,指导、检查有关乡镇政府落实搬迁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对搬迁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沉陷区相关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落实采煤沉陷区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协调地矿(厂)关系。承担县政府部署的有关采煤沉陷区具体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和受委托省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县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参与全县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凤台县发改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凤台县发改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凤台县发改委本级

2

凤台县价格认证中心

 

 

 

 

部分 凤台县发改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44.7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和年初结转结余898.47万元)、支出总计2544.7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744.7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44.34万元,增长408.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64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48万元,占90.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9.78万元,占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9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7万元,占29.9%;项目支出1261.26万元,占70.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2.5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86.06万元),支出总计2172.5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03.67万元,增长363.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6.4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1.42万元,增长22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2.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7.75万元,增长27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2.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08万元,占6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01万元,占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2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26.02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29.28万元,占比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2.45万元,占比23.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9.7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48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其中:基本支出531.28万元,占31.4%;项目支出1161.26万元,占68.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0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1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0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2.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0.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26.0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02万元,支出决算为26.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29.2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9.28万元,支出决算为29.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2.4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02.45万元,支出决算为402.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奖励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调整预算数为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凤台县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4万元,比2018年减少76.52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二是减少对企业的费用补贴;三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凤台县发改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凤台县发改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凤台县发改委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1261.2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评价结果显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物价管理、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粮油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全县物价成本监审及发展与改革相关事务、企业留守处工资及办公费支出、全县粮库维护及粮食轮转采购费用。全年完满完成即定任务,达到了年初任务目标和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对“物价管理、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61.26万元。   

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使用经费。部门支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所有项目都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并加强了过程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严格执行了专款专用制度,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淮南市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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