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凤台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年)的通知
涉企收费清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费清单〔2020〕01号
关于公布凤台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年)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年)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0〕573号)文件规定,对现行的淮南市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淮南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年)》予以公布。
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皖发改价费〔2019〕622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9日起,调整我省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发改明电〔2020〕13号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疫情防控期间对复工复产企业一律降低50%。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涉企保证金部分未做调整。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