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函
余志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采煤沉陷搬迁安置的建议》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桂集镇采煤沉陷区涉及27个自然庄4258户10475人,目前,已完成安置安置补偿2821户7107人,其中货币化安置补偿1980户4919人,目前货币化安置补偿款已全部兑付到位。全镇待安置1437户3368人,计划安置在县集中安置区安置区八期、九期。
按照淮府[2019]22号文件规定“工商企业、村集体及事业单位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搬迁补偿,依法办理了用地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由乡(镇)政府组织煤矿企业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商谈,达不成补偿意见的,由乡(镇)政府、煤矿企业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评估机构由乡(镇)政府、煤矿企业与企事业单位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下,通过投票推荐或者摇号、抽签等方式选定。未经许可建设用于工业、仓储、商业、办公等房屋,由乡(镇)政府、煤矿企业共同调查并报县(区)政府认定后作出处理。”目前,县政府正在积极与淮矿煤业公司协调妥善处理村级活动场所的搬迁补偿工作。
答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8685590
联 系 人:高雷
2023年6月26日
抄送:县人大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