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申报流程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30 12:51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策解读】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申报流程解读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申报流程解读如下:
  1.申请对象:拟申报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的项目需在当年省重点项目库中(2016年8月以前为“861”重点项目,2016年8月以后改为“大新专”项目)中的产业项目,具体支持范围以当年省发改委所下达文件为准;
  2.投资要求:拟申报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的项目总投资需为5亿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需达到300万元/亩,例如:XX项目总投资6亿元,计划用地150亩,则亩均投资强度为400万元,符合申报标准;
  3.项目深度:拟申报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的项目需完成备案(审批/核准)手续以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所有附件材料缺一不可;
  4.项目进度:拟申报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的项目需在用地批准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供地后两年内竣工投入运营,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朗,难以在短期内开工建设的项目需谨慎申报;
  5.申报要点:一般省发改委文件下达后,10-20天左右即要求提供所有附件材料,因此计划申报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的项目需尽早准备附件材料,以免时间紧迫,材料难以提供;
  6.相关建议:建议计划申报当年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的项目业主应尽早与发改委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对接,以免信息获取渠道不够通畅,错过当年省级预留建设用地的申报,耽误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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