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凤台县财政局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中小微企业电力投资界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16:34信息来源:凤台县经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 号)、《淮南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中小微企业电力投资界面的通知》(淮发改能源4号)、《凤台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台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2021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凤台县中小微企业用户电力外线接入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范围及分担比例

1.凤台县用电新装容量在1250千伏安及以下高压接入的中小微企业正式用电电力外线接入工程的设计、监理、土建(不含土地费用)、电气、审计等各类费用,工程建设范围为10千伏及以下公共电源接入点至用户建筑红线外的电气连接部分,相关技术标准由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制定。

2.县域内高压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建设总费用由凤台县政府、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成本,按照1∶1比例共同出资。

3.20216月起,城市地区用电报装容量160kW及以下、农村地区100kW及以下的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电力外线接入工程由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投资并直接实施;20226月底前,实现全县范围160kW及以下的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电力外线接入工程由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投资并直接实施。

二、申报流程

1.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入驻企业用电需求,提出符合条件的高压中小微企业电力外部接入工程项目清单,报县经信局汇总。

2.县经信局根据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上报的项目情况,会同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提出年度专项建设资金需求计划,由县财政局按比例落实资金。

三、工程实施、资金拨付及清算

1.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省、市、县招标相关规定,组织高压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施工与物资采购,建设时序需满足用户接电时间要求。

2.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按季度向县经信局、县财政局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需求,县财政局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款。拨款资金统一汇入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账户,由供电公司组织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运维管理。

3.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负责工程建设并组织验收,县政府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在下一年度一季度前将当年已完工且完成审计的项目价款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报县经信局、县财政局两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开展资金清算工作。

四、专项资金管理

1.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负责对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县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开展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参考依据。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两年。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规定。

 

 

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凤台县财政局           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

                                 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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