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消费政策-本级政策】“2023徽动消费提振凤台”——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3 14:24信息来源:凤台县财政局 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经济运行向稳向好、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按照商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消费提振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商消费函〔2023〕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3〕13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品质生活徽动消费”2023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2023徽动消费提振淮南”——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恢复和扩大、激发消费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围绕“2023徽动消费提振凤台”为主题,大力开展符合凤台消费特点的餐饮、家电家居等板块促销费活动,以推动我县消费市场持续稳步增长,着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规则

(一)消费券总额度及种类

消费券总额度为300万元(县财政:273万元 ;建行县支行:27万元),于2023年6月16日-6月29日(端午节前后)及9月22日-10月5日(中秋节、国庆节前后)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领取并抵用,优惠券分4期(6月16日、6月23日、9月22日、9月29日)各投放一批,使用有效期按照投放第一天起计7天。

消费券分为商超类,餐饮住宿类,家电家具类,合计金额300万元。其中:商超类350元券1600张、150元券3000张、60元券3000张、40元券4000张,合计11600张,135万元;餐饮住宿类350元券800张、150元券800张、60元券1500张,合计3100张,49万元;家电家具类600元券1000张,300元券1200张,200元券1000张,合计3200张,116万元。(烟酒类商品不参与活动)

(1)商超类  发放金额135万元(四选二)

序号

消费券

使用条件

张数

合计金额

1

350元

消费满1000元使用一张

1600张

56万元

2

150元

消费满500元使用一张

3000张

45万元

3

60元

消费满300元使用一张

3000张

18万元

4

40元

消费满200元使用一张

4000张

16万元

合  计

11600张

135万元

(2)餐饮、住宿类  发放金额49万元(三选一)

序号

消费券

使用条件

张数

合计金额

1

350元

消费满1000元使用一张

800张

28万元

2

150元

消费满500元使用一张

800张

12万元

3

60元

消费满300元使用一张

1500张

9万元

合  计

3100张

49万元

(3)家电家具类  发放金额116万元(三选一)

序号

消费券

使用条件

张数

合计金额

1

600元

消费满5000元使用一张

1000张

60万元

2

300元

消费满3000元使用一张

1200张

36万元

3

200元

消费满2000元使用一张

1000张

20万元

合  计

3200张

116万元

(备注:兼容参与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二)发放平台:建行生活APP

(三)发放时间:

第一期:2023年6月16日上午8:00

(使用有效期7天:6月16日-6月22日)

第二期:2023年6月23日上午8:00

(使用有效期7天:6月23日-6月29日)

第三期:2023年9月22日上午8:00

(使用有效期7天:9月22日-9月28日)

第四期:2023年9月29日上午8:00

(使用有效期7天:9月29日-10月5日)

(四)发放主体

凤台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凤台县财政局、凤台县经信局(商务投资促进局)

承办单位:建设银行凤台支行

(五)发放对象

全体在凤消费人员

(六)消费券使用范围

在凤台县范围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2023年在我县统计库内限额以上的餐饮、住宿、商超、家电、家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含加盟店),活动针对线下实体商户。

全体在凤消费人员需在建行生活APP实名注册,在公布的参与活动商户消费可享受消费券优惠。

(七)建行生活APP操作流程

(1)下载:微信扫码或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建行生活APP,打开定位切换至“淮南”地区;

(2)领券:进入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优惠券;

(3)使用:到店打开建行生活APP,搜索进入商户详情页。点击“买单”,输入消费金额,支付享受金额。

二、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商户范围。在凤台县范围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2023年在我县统计库内限额以上的餐饮、住宿、商超、家电、家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含加盟店),活动针对线下实体商户。

2、组织商户申报。县经信局(商务投资促进局)联合发放平台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商户参加本次活动。参与活动的商户按照自愿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发放平台自主申报,通过审核后参与活动。

3、签订承诺书。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商户申请参加活动时,需向平台及县经信局(商务投资促进局)递交承诺书,做出诚信承诺。承诺书内容包括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活动方案等,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有参与活动商品优惠幅度高于正常营业的水平。违约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退回政府补贴。

4、开展培训指导。发放平台建立核销企业库,在消费券发放之前开展使用培训和服务指导,并协助商户提前做好相关物料布置摆放工作。

(二)发放消费券

建行生活APP共发放各类消费券合计17900张,采用线上抢券模式发放。由建行生活APP在其首页设置消费券入口(专场),全体在凤消费人员可根据消费券公布的时间节点,在APP活动页面抢领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即时生效,在有效期内,消费者可到平台审核公布的消费场所使用。在消费券发放期内,每人在建行生活APP领取消费券,商超类惠民券为四选二,餐饮住宿类惠民券为三选一,家电家具类惠民券为三选一,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单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不准充值消费,可叠加享受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

发放的各类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消费券临近过期前,若用户仍未使用,发放平台通过短信、APP提醒等形式提醒用户尽快使用。

各参与活动的商户延长营业时间,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

(三)资金核销

活动开展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7月2日及9月25日-10月8日。活动期间,各商户先行垫付消费券补贴费用,活动结束后进行核销,由发放平台根据销售企业在银行后台的流水信息,对企业提供的核销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审核,审核后由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兑现至各企业账户。核销补贴费用分两批拨付,第一期第二期活动结束后核销一批,补贴一批,第三期第四期活动结束后核销一批,补贴一批。

三、任务分工

1、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动员辖区内商贸单位参与消费券活动。

2、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商务投资促进局)联合进行审核及补贴资金兑现工作。

3、县经信局(商务投资促进局)联合发放平台组织商户报名参加消费券发放工作,签订健康防疫及诚信经营承诺书。建立核销企业库,负责牵头处理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和投诉,督促发放平台处理有关消费券使用问题。

4、消费券发放平台组织合作商家,通过官网、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全过程接受监督与指导,确保落实政府消费促进工作要求。活动结束后,发放平台要及时对消费券核销情况以及相应拉动消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政府评估活动效果提供依据。

附件:“建行生活”APP消费券使用流程图


凤台县财政局     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建行生活”APP消费券使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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