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项目征集】凤台县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征集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2 09:50信息来源:凤台县经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快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一体化县域商业体系,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全县商业朝着高质量方向转型发展,特启动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凤台县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面向全县征集情况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申报条件

(一)单个项目,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项目,2022年以来有新增投资,且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营;

(三)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通知》五大支持方向;

(四)诚信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

(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和多头(部门)申请,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各级同类资金奖补,市县已经出台实施的叠加政策除外。

三、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应认真编制本单位申报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提供各项数据、材料。县商务局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申报主体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审查,对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支持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收回财政支持,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报送至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雪丽     联系电话:0554-8681782

附件:凤台县县域商业体系项目摸排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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