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指标的通知》企〔2024〕-3号文件精神,2024年9月下达凤台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资金1000万元。我单位收到上级下达的资金预算文件后,积极对接县财政局申请预算指标,并及时录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形成正式预算。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度中央下达转移支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资金1000万元,已到位资金1000万元,到位率100%。
截至目前,项目完成了565万元的产值工作,项目按照实际审定投资额的30%支付,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为565万元执行率为56.5%。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16个乡镇为重点,213个行政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全县商业建设类型达到“增强型”,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县域商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业态功能更加多元,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逐步健全、县域消费渠道日益优化、农产品上行动能持续增强、生活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加快发展,资源整合力度显著提升、数宇化转型发展成效显著,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实现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全县商业体系朝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高质量方向转型发展。
实际完成情况:到 2024 年,建成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5个、乡镇商贸中心21 个、村级便民商店240个,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快递进村”数量达到 213个、覆盖率达到 100%、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达到 31%,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达95%。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指标1: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5个,已完成
指标2:乡镇商贸中心21个,已完成
指标3:村级便民商店240个,已完成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时效指标:经费支出时效性≤1年
成本指标:项目按照实际审定投资额的30%支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对促进消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影响程度: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合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宇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社会效益指标:对促进经济发展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影响程度:影响程度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对流通体系建设及流通方式持续稳定运行,持续发挥职能的改善或提升的影响程度,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满意度:调查走访周边群众满意率≥96%
三、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初步摸排申报项目15个,总投资额逾3000万元。经县、市、省三级逐级验收复核,因部分项目主体资质不达标、部分投资内容超出政策支持范围等因素,对申报项目进行调整核减。通过持续补充申报、多轮审核验收等程序,最终确定12个拟支持项目,核定总投资1882.81万元,对应拟拨付奖补资金564.843万元。
为持续充实项目储备,我县已组织申报杭商华联生活超市新建项目,该项目有效投资额508万元、预估奖补资金152万元,现已列入储备项目库并上报至省市相关部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凤台县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行动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