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8年凤台县省级电商示范创建项目奖补资金的公示
2019年我县被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农村电商巩固提升工作示范县称号,朱马店镇被授予示范镇,清泉村、民族村、颜王村、钱庙村分别被授予电商示范村荣誉称号。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及省商务厅《关于农村电商巩固提升示范创建建设名单的公示》文件精神,现将对农村电商巩固提升工作示范镇、村、网点和2018年度农村产品上行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奖补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附件:凤台县省级电商示范创建项目奖补资金拨付明细表
凤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3日
凤台县省级电商示范创建项目奖补资金拨付明细表 | |||
项目 | 名称 | 拨付情况 | 备注 |
示范镇 | 朱马店镇 | 15万元 | |
示范村 | 朱马店镇清泉村 | 5万元 | |
桂集镇颜王社区 | 5万元 | ||
钱庙乡钱庙村 | 5万元 | ||
李冲回族乡民族村 | 5万元 | ||
示范点 | 张集军杰站 | 1万元 | |
淮滨学启站 | 1万元 | ||
便民长征站 | 1万元 | ||
便民克喜站 | 1万元 | ||
新集魏许站 | 1万元 | ||
钱庙乡张敬站 | 1万元 | ||
钱庙张池站 | 1万元 | ||
马店清泉站 | 1万元 | ||
李冲福银站 | 1万元 | ||
桂集广连站 | 1万元 | ||
桂集福镇站 | 1万元 | ||
古店童圩站 | 1万元 | ||
大兴武集站 | 1万元 | ||
丁集都乐站 | 1万元 | ||
古店米集站 | 1万元 | ||
示范品牌 | 徐桥牌 | 10万元 | |
夕茹 | 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