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2年9月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要求县政府聚焦审计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部署推进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聚焦审计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凤台县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方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列出审计整改任务清单,逐项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县审计局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进度,持续推动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5大类33个主要问题,被审计单位已整改完成31个,需分阶段持续整改问题2个。
二、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一)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的归集户存款3年以上未使用的问题。招商引资局等3家单位归集户存款结余已全部上缴财政;县畜牧兽医局已上缴财政109.41万元,账户结余122万元将用于兽医系统实验室项目建设。
2.关于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付率较低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截至目前15个项目债券资金拨付率均为100%。
3.关于部分单位未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制度的问题。县财政局今后将严格审核把关,所有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一律实行定点保险。
4.关于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超上年的问题。县财政局及相关预算单位将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截至2022年11月末,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493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凤台二中已按相关规定完成重新招标。
6.关于部分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的问题。县财政局要求相关单位规范设置绩效指标,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挂钩机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7.关于部分单位决算数据与财务数据不符的问题。相关预算单位查找出原因并落实整改。县财政局将监督预算单位加强账务管理,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做到账实、账证、账表一致。
8.关于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使用等问题。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22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和拨付,保障了项目尽快实施;未及时支付的26.56万元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已支付完毕;部分享受贷款贴息人员因贫困户本人的年龄原因不符合贷款办理条件,今后将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县财政局和预算单位今后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同时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
2.关于项目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转2022年使用的项目资金193.11万元已支出150.13万元,未使用部分年底将由财政收回。县民政局两残补贴结余资金已由县财政收回;艾滋病资金结余11.66万元、送温暖资金结余0.76万元,年底将由财政收回。
3.关于租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县供销社制定了《凤台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并将社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收支纳入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管理。
4.关于在下级单位报销费用的问题。县供销社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5.关于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列入项目支出的职工体检费1.8万元,购计算机、传真机0.92万元已进行账务调整。县民政局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福彩公益金,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发生。
(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救助政策落实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67名已死亡人员仍享受困难群众救助待遇8.59万元的问题,已取消救助待遇,并追回多领资金;二是57名城乡特困人员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4.87万元的问题,已取消救助待遇,并追回多领资金;三是15名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应享受未享受资助参保待遇的问题,2022年已全额资助15人参加基本医保。
2.关于未及时足额拨付救助资金的问题。498.35万元医疗救助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
3.关于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的问题。一是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违规支出的3.77万元救助资金已全额退回;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对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7个问题。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管理;二是委托第三方对上图入库面积存在差异进行调整;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履行招投标程序;四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采购行为,按规定程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五是认真履行工期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进度控制;六是补充完善部分项目标段调整工程量及新增工程内容调整审批手续;七是对部分建设项目质量不达标问题,组织人员完成修复工作。
(四)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造林绿化任务未能足额完成的问题。岳张集镇处于采煤沉陷区集中地,可造林土地逐年减少,镇政府已专题向县政府汇报,合理确定造林任务。
2.关于滥伐林木事件偶有发生的问题。县森林公安局已对连塘村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林木行为予以罚款处理和要求补种树木。
3.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随意堆放污染环境的问题。安徽强农牧业有限公司门口道路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及蚯蚓养殖废弃粪土已搬运清理。
4.关于西淝河非法捕鱼、网箱养鱼现象有所反弹的问题。西淝河沿线河内多处网箱养鱼已清理拆除,同时加强宣传巡查,禁止非法捕鱼行为。
(五)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准备阶段手续办理滞后及不规范的问题。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今后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招标比选。县交通局今后将强化合同管理,进一步细化核对招标文件与合同一致性,确保内容一致。
2.关于项目变更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今后将从严控制项目变更,提高投资绩效。县交通局针对康焦路工程完工后未办理计量等事项进行了补充并签署意见,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档案资料。
3.关于项目资料内容存在多处错漏的问题。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变更程序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县交通局竣工资料中存在问题已进行调整完善。经济开发区已将县城河东片区给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时间填写完整。
4.关于进度控制不力导致工程延期的问题。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在今后将认真履行工期管理责任,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进度控制。
三、分阶段持续整改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还有2类2个问题在持续推进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关于部分单位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的问题。截至目前,县财政收回指标5515.4万元,上缴财政9950.13万元,加快资金支出11638.98万元,总的资金整改率达76.63%。
(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中关于已建高标准农田被占用的问题。一是新集镇要求莲藕种植户限期退出,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严禁辖区内新增占用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二是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方案,计划异地补建高标准农田600亩。
上述问题需分阶段、持续整改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未实施完成,资金需要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来支付。二是异地补建高标准农田要履行相关程序而需分阶段推进。对尚在整改中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作出具体工作安排,我们将持续跟踪办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继续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完善督促整改措施,努力做到标本兼治,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监督,对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