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凤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凤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根据凤编制〔2003〕16号文件规定,县供销社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对化肥、棉花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管理协调;系统废旧金属、烟花爆竹经营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县供销社业务活动,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核定事业编制16人,实有14人,非统发财政补助3人。
(二)财政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合计306.5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63.80万元;预算支出合计30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0万元
(三)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本年预算收入48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54.01万元,本年预算支出483.4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公务接待费347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县供销社账面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拨款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但审计发现,单位年度实际预算收支超财政批复预算、财务报销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规范管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意见
(一)年度实际预算收支超财政批复预算
年度实际预算收支超财政批复预算,
县供销社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
(二)财务报销不规范
县供销社在报销差旅费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差旅费报销单无陪同人员签字、未附文件通知等
县供销社核销账务,要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财务手续要完备。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预算执行中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按照程序执行,缩小预决算差异。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年初预算时,要按照预算法要求,充分考虑影响年度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
(三)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制度,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年度实际预算收支超财政批复预算的问题。县供销社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和精细化;二是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使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
2、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县供销社对差旅费报销流程进行规范处理,对县社各项开支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完备财务手续,同时明确票据审核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