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凤台县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16:41信息来源:凤台县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县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并对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对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标准化厂房建设情况、“安心托幼”“老年助餐服务”两项暖民心行动政策落实况等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审计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03亿元,为预算的114.4%,增长40.1%,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23.78亿元,收入总计49.81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65亿元,为预算的95.1%,增长29.2%,加上解上级支出及债务还本支出等7.07亿元,支出总计47.7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9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3.05亿元,当年收入总计27.29亿元,支出总计27.9亿元,年终结余2.4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7万元,当年收入总计239万元,支出总计179万元,年终结余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总计2.78亿元,支出总计1.65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13亿元。

主要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统筹能力持续增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持续强化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全县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1.94%。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县本级盘活存量财政资金4.3亿元,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0.15亿元。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在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实现了财政平稳运行。

——财政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坚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国有企业监管,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机制。债务管理坚实有力,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政府法定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兜牢底线增强民生福祉。全县民生支出37.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86%。统筹资金3.67亿元,优化实施20项民生实事,启动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教育经费支出8.5亿元,增长7.6%。安排资金3.4亿元落实疫情防控任务部署。低保、特困、残疾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全面提标。统筹整合衔接资金0.8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但审计也发现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未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细化不及时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01645万元,其中代编预算126600万元,占比62.78%;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82589万元,其中代编预算60092万元,占比72.76%。截至规定时限的20226月末,仍有60842万元代编预算未及时下达到项目或单位。

(二)预算编制不准确,导致预算执行中调整较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619万元,决算数为102万元。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截至2022年末,凤台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2020年及以前年度待查收入2582.1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审计期间已整改。

(四)未按要求对财政资金项目信息进行公告公示

我县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及附表内容缺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

(五)部分财政银行账户未经财政部核准和备案

县财政开设的3个账户,未经财政部核准和备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合计为9176.6万元。

(六)库款保障水平总体偏低

2022年1-12月库款保障水平有4个月低于0.3,其中10-12月连续3个月低于0.2,反映出国库资金支付困难。

(七)财政补贴代发账户沉淀资金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3年6月7日,凤台县财政局代发账户因代发失败形成的沉淀资金余额合计为108.7万元,未能及时补发。

(八)暂付款规模较大且长期挂账

(九)县本级预算和决算草案未报本级党委审议

2022年度本级预算和决算草案未按规定报经县委审议。

(十)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付不及时

28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于50%,涉及指标金额1956.61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2022年县市政管理处、县园林管理处两家独立核算二级单位的预算未编制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均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行政运行经费挤占项目资金

县城管局在编人员误餐费8.64万元列入聘用人员经费、2.78万元职工体检费列入项目支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使用体彩公益金支付律师服务费及差旅费共计1.28万元。县市场监管局基本支出挤占项目资金40.65万元。

(三)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不准确

县市场监管局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与财务账相关科目金额不一致。

(四)未及时完成车辆过户并核销资产

县市场监管局将三台执法车移交县国资委,于20225月完成拍卖处置,截至审计日,未进行资产核销。其中一台车辆未及时办理车辆登记转移手续。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凤台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标准化厂房建设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1.未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因园区区划及主导产业调整,开发区未及时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审计期间已聘请安徽现代经济发展规划研究院对“一区两园”的边界进行优化,规划编制正在进行。

2.企业分类后未进行差异化资源要素配置

2022年县亩均办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了亩均效益评价,开发区35家参评企业中,9家被评定为A类企业、12家为B类企业、7家为C类企业、7家为D类企业。开发区未针对不同企业进行差异化资源要素配置,未编制差异化资源要素配置实施方案。

3.部分合同签订不够严谨

一是部分招商引资合同要素不全。抽查的26个招商引资项目中有4个项目签订的投资协议均不同程度存在未对项目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额、经济贡献等关键要素进行约定的情况。   二是协议中约定的分期建设内容不够明确。3个分期建设项目,只有1个项目约定了二期建设期。

4.标准化厂房逾期建设较普遍

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片区双创产业园及桂集片区产业孵化器、凤台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凤台经济开发区桂集片区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均存在超工期现象。

(二)凤台县“安心托幼”“老年助餐服务”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安心托幼”资金拨付不及时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中央资金1115.4万元,仅支付538.54万元,576.86万元被结转下年使用县级配套资金生均经费下达预算指标328.48万元,仅支付116.20万元,年底财政平衡预算212.28万元;省级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资金27.40万元未拨付。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未落实

按照2022年度《安心托幼行动方案》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2022年度此项经费补助未拨付。在审计期间,县财政已补拨到位。

3.“老年助餐服务”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

截至审计日,2022年度就餐补助38.86万元尚未拨付。

4.个别老年食堂(助餐点)用水用电未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如,物业向城关镇中山社区助餐点收取电费标准是每度1元,水费是每吨4.5元,未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5.未实施老年助餐点食品监督联动机制

县民政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开展了对老年食堂、助餐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但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全县范围内老年食堂、助餐点进行联合巡查。

四、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一)临时用地日常监管不完善

(二)部分临时用地复垦不到位

(三)基本农田灌溉渠日常管护不到位

(四)部分造林小班后期管护不到位

五、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一)二次深化专项工程进展缓慢

截至2022年底,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医疗专项:特殊科室、智能化、放射防护、高压氧舱等12个分项工程没有进行深化设计,导致二次深化专项工程招投标程序无法启动。

(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

凤台经济开发区桂集片区创新产业园项目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项目凤凰湖新区安置区七期CDJG地块投融建一体化建设项目均存在未按投标标书要求配备齐相应的管理、监理人员,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及技术负责人等未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行职责等问题。

(三)造价管理不严

凤凰湖新区安置区七期CDJG地块投融建一体化建设项目造价管控审核把关不严,提供的变更资料不完整,且变更后的金额超过文件规定要求。

六、审计建议

(一)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持零基预算管理,统筹把控各项重点支出,规范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强决算草案编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充分性,提升决算草案编报质量。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完善绩效管理与预算挂钩机制。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行专项库款保障,推动惠企利民。严格把控债务风险,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

(二)着力提升预算约束力。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实施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控预算调剂,避免无预算、超预算、扩大开支范围等现象发生。加大预算监督检查结果和预决算信息公开结果的应用力度。

(三)着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精准落实就业、救助、卫生健康、教育等重点领域的各项政策,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监督管理,提升项目资金绩效。切实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持续强化资金保障,细化工作指引,继续实施好民生实事和暖民心行动。不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助企纾困举措。落实“四个优先”要求,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聚焦“两强一增”行动,围绕产业振兴,坚持绿色导向,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四)着力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建设单位一是要严格落实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规范投资行为,确保工程按期建设完成。二是要严肃合同管理,加强标后监管。督促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投标文件尽职履责到位,并在过程中加强监督考核。三是要高度重视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要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完善制度,按程序进行审批,保证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经济性、效果性。

(五)着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压实整改责任,对标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三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分析研究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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