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审计局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和按照凤台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工作安排,经中共凤台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凤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20年以来我县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和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科技平台总体情况
凤台县共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家,国家级星创天地2家,省级科技孵化器1家,市级众创空间1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家,高新技术企业31家。
(二)本区域科技投入情况
1.2018-2020年县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县级需配套科技资金524万元,实际配套524万元。
2.2020-2022年县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总体情况:县本级安排专项资金投入总额524万元,支出524万元,结余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以及《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的通知》等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发现以下问题:
2020年至2022年,凤台县未及时更新科技创新政策。《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台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凤政〔2018〕55号)凤台县未及时更新完善科技创新发展政策。
(二)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情况
凤台兴东智能制造科技企业孵化器存在在孵企业名单更新不及时问题。凤台县科技局应加强对孵化器在孵企业的动态管理,确保孵化器系统内数据及时更新,真实有效,确保孵化器发挥其应有作用。
(三)科技投入、资金拨付以及分配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使用财务手续不规范。县农科所发放“水稻新品种选育与栽培技术研究”人工栽插及田管劳务费9700元,无领取人员签字。
2.科技项目资金配套不及时。凤台县正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成功申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项目批准经费150万元,按照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规定,市县地方需以1:1比例安排配套经费。根据县科技局和正祥农业公司申请配套资金的报告显示市财政于2020年4月,将75万元拨付到位,凤台县科技局于2021年11月将75万元拨付到位,比市财政延迟了1年8个月兑现科技项目的配套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