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审计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1-26 16:39信息来源:凤台县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工作;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审计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相关方面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审计局和向县直有关部门、乡(经济开发区、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乡(经济开发区、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政府部门、乡(经济开发区、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凤台县审计局领导、联系方式、分工

 

  

职责分工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张宏胜

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8681326

凤台县审计局三楼

301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葛志强

局长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8681358

凤台县审计局四楼

406

蒋振涛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财政金融审计、AO审计;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

8687326

凤台县审计局四楼

402

  

党组成员、

总审计师

协助局长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内审、理论研讨、项目计划制定、审理、人事、财务,承担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等,分管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分局

8687306

凤台县审计局三楼

306

 

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计生等,承担与派驻纪检组联系相关工作

8687325

凤台县审计局三楼

305

  伟

党组成员、

经责分局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党建、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

8687328

凤台县审计局四楼401室

  勇

党组成员、

支部副书记

协助局长负责党支部、工会

8687335

凤台县审计局四楼

403

  娟

固定资产投资

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审计、法规、督查审计质量、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分管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8681327

凤台县审计局二楼207室

邮政编码:232100;

邮箱:ftzhouhong@126.com

凤台县审计局网址:https://www.ft.gov.cn/public/column/118322953?type=4&action=list&nav=3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及分工,县审计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付伟

联系电话:8687328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接待及有关会议的组织,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编号、印发及档案管理,局机关文电处理及保密、信访、后勤服务;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理全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申报;负责股室工作进度、遵守纪律情况等督查;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受理审计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全局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和管理、开展计算机知识和应用培训;负责《凤台审计网》网站的更新、维护;对具备计算机审计条件的被审计单位数据采集转换、工作方案制定、操作指导,协助各业务股室开展计算机审计。负责年初审计项目立项调研、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组织内审人员业务培训;对部门单位内审工作和社审工作指导和监督。负责学会秘书处工作等职责。

办公地址:凤台县审计局三楼40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人:蒋振涛

联系电话:8687326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县财政和政府部门、乡(经济开发区、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分解同级财政审计工作任务,汇总审计结果;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务研究、规范操作指导。负责审计县本级及部门、乡(经济开发区、镇)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审计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县的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负责对国有控股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我县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和地方非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负责对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国(境)外企业的审计、开展相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凤台县审计局四楼402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人:李勇

联系电话:8687335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协机关、县法院机关、县检察院机关及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政府主管部门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及各项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和行业协会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市属驻凤国有企业开展审计;负责社会事业经费、民生工程经费等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凤台县审计局四楼403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

负责人:付伟

联系电话:8687328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县农委、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受县政府委托由机关、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出让、资源环保等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农业与资源环保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办理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开展全县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参加重大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凤台县审计局四楼40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负责人:韦娟

联系电话:8681327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立项调研及投资项目审计质量复核、业务培训、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操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县重大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全县其他财政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县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相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凤台县审计局二楼207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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