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关于公开凤台县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10:38信息来源:凤台县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同时结合省厅下发动态对老有所养相关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延伸审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对全县公立医院及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77亿元,为预算的110.6%,增长6.7%,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30.17亿元,收入总计57.94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91亿元,为预算的91.1%,增长8%,加上解上级支出及债务还本支出等9.75亿元,支出总计53.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28亿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2.44亿元,当年收入总计31.10亿元,支出总计32.94亿元,年终结余0.60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67万元,当年收入总计204万元支出总计202万元,年终结余69万元。社保基金当年收入总计2.98亿元,支出总计1.8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09亿元。

主要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8890万元,较上年增长7.1%;税收收入完成262253万元,增长10.93%,税收收入占比84.9%。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7.58亿元,政府债券资金23.65亿元(包含再融资9.53亿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2.54亿元。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年累计退库退税34863笔,涉及金额2.16亿元,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2023年,累计发放过桥贷款133笔、金额7.82亿元,累计发放“银政担”发放3617笔,金额8.31亿元;完成税融通贷款4.6亿元;劝耕贷贷款余额2.6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0.84亿元,余额1.5亿元,带动就业人数856人。2023年,签订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66笔共计0.82亿元。优先支持中小企业,面向中小企业签订合同59笔共计0.76亿元。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全年减免履约保证金约800万元。

——财政对民生保障继续加强。全方位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民生支出40.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8%,占比名列全市前茅。安排民政优抚、退伍军人、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等补助资金10.16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各项投入9.26亿元。

但审计也发现县级财政预算编制、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部分财政代编预算年初未编入部门预算。例如:永兴中学购买学位费用100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补助(含计划生育奖励县级配套)733.08万元等,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入财政编预算。

2.分项目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例如:凤台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综合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预算230万元、凤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项目预算239.5万元等5个项目合计699.1万元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3.编预算未及时下达。2023年凤台县编预算165538.87万元,截止2023年底,实际下达108128.34万元,剩余57400.53万元未下达。

4.土地出让金征收不到位。截至目前尚有以前年度的5个项目土地出让金未征收到位,共计55016.24万元。

5.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一是非税收入解缴不及时。截至2023年12月底,非税收入待解户中尚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共计288.18万元未及时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二是利息收入上缴不及时。截至202312月底,财政专户和利息收入2520.91万元未及时缴入金库。三是租金收入未征缴到位。开发区以前年度租金收入合计10.5万元,截止审计日,未上缴财政。

6.存量资金盘活使用不彻底。一是部分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使用,涉及资金511.02万元。截至2023年底,县水利局等单位往来资金归集户中结余资金合计511.02万元未及时使用。二是清理盘活资金未及时使用,涉及金额1622.83万元。2023年4月县财政清理盘活预算单位往来资金10070.00万元,截止2024年3月,仍有1622.83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未及时使用。

7.资产管理平台部分数据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不一致。截至2022年凤台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保障性住房净值合计数分别比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少911.41万元、111.32万元、1320.83万元

(二)县本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预决算草案报告中未包括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凤台县财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2022年度决算草案报告和2023年度预算草案报告时未报告上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当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监督不够。2022年县级支出重点项目评价工作由凤台县财政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截至审计日,县财政局提供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执业质量监督管理情况的相关资料。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细化、不清晰。如:困难群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公共文化馆免费开放中央资金、凤台县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项目、2023年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凤台县2023年美国白蛾及舟蛾类害虫人工地面防治项目等项目的绩效目标不细化,绩效指标不具体、不清晰不能作为衡量的指标值。

3.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未开展专项债券绩效评价工作。台县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5个共计124000万元,凤台县财政局及项目主管单位在开展2022年县级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时,未选择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开展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四)“老有所养”相关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1.政策落实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喘息服务”未列入养老服务清单。

2)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不达标。截至2023年底,凤台县公办养老机构16家,床位数1920张,护理型床位数864张,实际入住人数341人,集中供养床位入住率17.76%。

2.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凤台县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低于55%。

(五)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未及时更新科技创新政策。2023年凤台县科技创新政策执行的是《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台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凤政〔2018〕55号),与淮南市人民政府《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 号)不符,部分支持政策内容、奖补金额未按市政府文件精神修订完善。

2.部分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予以审核通过,涉及项目1个、资金15万元。

3.科技创新政策资金监管不到位,奖补资金拨付后,企业已暂停运营,后续资金使用无法监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部分工程未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2023年开工的中共凤台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修缮及改造工程应急项目室内装饰改造工程设计,室外装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合同价1197.4万元,未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业务。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县卫健委2023年项目中有14个项目预算支出率低于50%,涉及预算金额2044.21万元,实际支出414.9万元,平均执行率仅为20%

未建立合同台账。县住建局合同管理不规范,未实施

归口管理,未建立合同台账。

(四)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县人社局2023年底国资台账显示,有2台轿车价值48.77万元,1台越野车价值23.45万元,上述3台车辆已不存在,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三、专项审调查情况

(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耗材设备采购及管理使用等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1.基本药物配备未达标。部分医疗机构未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增加了患者用药负担。如凤台县人民医院2022年和2023年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分别为302种、261种,非国家基本药物分别为395种、479种,国家基本药物占比分别为44%、38%,与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要逐步达到80%的目标仍有较大距离。

2.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多收取诊疗服务费行为。我县2家公立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给患者增加了负担,同时也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凤台县人民医院、凤台县中医院2022年至2023年,分别多收取住院诊察费等医疗服务费8.26万元、5.79万元。

(二)凤台县2020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规划编制不规范,建设未突出重点区域

1)凤台县未经现场勘察即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且未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也未报省、市主管部门备案。

2)凤台县未能集中力量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全县“两区”面积共53.11万亩,截止2022年末,尚有18.98万亩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占两区面积35.74%。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凤台县2020年至2022年实施的7个项目未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存在偷工减料现象,涉及合同金额106.52万元,且项目验收不合格,实际数量比验收及竣工图数量少。

3.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

凤台县部分乡镇及村未建立管护工作档案及落实巡查制度,审计抽查2020年至2021年实施的4个项目后期管护情况发现,12条农渠、4条沟存在杂草丛生、堵塞渠道等问题,3座放水口、2条路面、4条农渠被损毁,部分树木存活率不高。

四、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某乡镇原任主要领导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不扎实,秸秆禁烧工作连续3年出现火点

(二)多处经营场所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三)圩堤种植现象屡禁不止

(四)卫片执法问题未及时整改

五、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民营中小企业工程款。县重点中心实施的稻香花园二期附属工程、华诚路道路西一路智能交通及绿化工程2个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企业工程款,涉及企业2家,涉及问题金额369.93万元。县园林处实施的济祁高速下线口景观绿化工程、淮河二桥沿线西侧绿化带工程2个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企业工程款,涉及企业2家,涉及金额288.83万元。

(二)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县重点中心实施的凤台县临淮路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 (小学部)和凤凰湖安置东区小学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施工2个项目,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涉及投资15902.96万元。

(三)设计技术服务招标采购过程不规范。县重点中心实施的凤凰湖新区新湖新村二期工程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服务,未在规定的交易平台进行招标采购,涉及合同金额56.85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工作,编实编细政府预算一是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严格控制代编事项,切实提升各项预算编制的衔接度和准确度,提高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按要求将全部政府收支编入预算。  

(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有效盘活各类沉淀存量资金,加强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征管,确保应收尽收,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完善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管理的衔接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积极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促进财政管理质效全面提升。三是组织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查活动,促进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政府财务报告可信性和透明度。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积极响应、主动服务。正确发挥科技创新奖励激励政策的导向性、有效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服务内容及医保费用结算政策。民政、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四)强化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公共投资项目招投标“应招尽招”,进一步消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盲区死角。要严肃合同管理,加强标后监管,督促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尽职履责到位。要加强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维护,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五)强化整改责任落实,促进问题标本兼治。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压实整改责任,对标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做到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督导。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分析研究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见人见事、有力有效、常态长效。对落实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 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纠正。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验证核实,并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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