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3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09:27信息来源:凤台县审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凤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8日至5月20日,对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人员情况

县人社局是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承担全县城乡就业再就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等工作。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协调督查股)、就业创业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等10个职能股室。

(二)2023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

县人社局是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所属7家事业单位组成

2023年初,县财政局批复县人社局部门预算总收入52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5.3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5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1万元、项目支出3359.3万元。年中预算调整2299.0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人社局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但本次审计中也发现,县人社局还存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不及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及时退还。截至2023年底,凤台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中有26个项目474.39万元未退还施工单位,其中24个项目457.43万元均发生在2020年之前,已满足退还条件。

2.部分工程未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2023年开工的“中共凤台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修缮及改造工程应急项目—室内装饰改造工程设计,室外装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合同价1197.4万元,未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业务。

3.部分保函到期未延保。“凤台县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中环中清)新能源光伏产业基地”项目,工程于2022年1月1日开工,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竣工,保函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日。截至审计日未见到该项目更换新保函或延保。

(二)预决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方面

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县技工学校2023年经费账“应缴财政款”期初未缴余额12.56万元,2023年2-3月培训收入64.87万元,2023年5月培训收入1.82万元,2023年5月上缴财政73.65万元,余款5.6万元于2023年11月、12月上缴。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县人社局2023年底国资台账显示,有2台轿车价值48.77万元,1台越野车价值23.45万元,上述3台车辆已不存在,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凤台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从增强预算约束刚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资产安全有效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具体审计整改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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