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单位决算
2023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凤台县委 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凤发〔2019〕5号)文件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有林场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国有林场发展模式向恢复植被、生态修复、建设、保护和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坚持维护生态安全与促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乱砍滥伐和盗采山石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坚决做到思想上丝毫不放松,行动上常抓不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政策,确保森林苗木的健康安全。负责全县森林、林地、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二、单位决算构成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单位2022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加(减少)。
纳入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 |
第二部分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403.2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03.2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上级拨的智慧林场补贴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0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2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0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9万元,占46%;项目支出214.09万元,占5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3.2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03.2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上级拨的智慧林场补贴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上级拨的智慧林场补贴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28万元,农林水(类)支出403.2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2万元,支出决算为40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的拨付。其中:项目支出214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抚育专项资金。
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拨付防火工具资金。
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上级拨的智慧林场补贴项目资金9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用补贴、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2万元,比2021年增加10.71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189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整体支出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专项资金能够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和规定的用途使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合规,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总体评价结果优秀。
组织对2022年度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资金能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手续齐全,审批流程完善;资金支付进度符合合同约定;资金支付凭证合规,未发现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未发现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国有林场改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国有林场改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189万元,执行数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概况。凤台林场地处淮河南岸,距离县城10公里,始建于1958年10月,隶属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职责及业务范围:管理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林场的规划、计划编制,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中幼林抚育,林业项目推广与实施,园林绿化、林木工程,护林防火,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林木种苗调剂,林业技术服务等。
全场经营总面积9220亩,其中有林地面积8197亩,森林蓄积29863立方米,林种为防护林,保护等级3级,主要树种为松柏类及硬阔叶林,森林覆盖率91.8%,林木绿化率91.8%。
国有林场改革后,根据凤台县委、县政府《关于凤台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凤发[2016]36号)文和凤台县编制委员会(凤编字[2017]第4号)文精神,凤台林场确定为公益二类单位,核定编制人数26人。
2022年县财政预算189万元,全部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正常工作运转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支出率100%。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凤台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中长期规划,林种结构保持不变,森林面积保有量580.1公顷,森林蓄积保有量47836立方米,国家公益林面积546.3公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实现林场的可持续发展,职工满意度较好,满意度达到95%以上。当年完成森林抚育4000亩,封山育林3000亩,火灾发生率小于0.04%,森林灾害发生率小于0.04%,生产成本明显下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实现了林场的可持续发展,职工满意度在95%以上。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符,人员经费不足。根据《中共凤台县委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台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发[2016]36号)和凤台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国有林场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凤编字[2017]4号)精神,凤台林场确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6人,编制内人员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但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经费来源仍为自收自支,应该更换为差额拨款或者是全额拨款,人员未实现定编定岗定人,国有林场改革不够深化。二是社会保险未能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国有林场改革以后,凤台林场虽然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但职工养老保险仍然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没能纳入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没有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奖金和提租补贴,县财政没有纳入预算。
有关建议:一是增加财政预算,保障人员经费。国有林场地处偏远,职工工作量大,为全县生态资源保护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为了保障国有林场人员经费支出,建议增加财政预算。二是及时兑现政策,提高林场职工待遇。按照省市国有林场改革文件精神,国有林场职工社保要及时与事业单位并轨。同时,建议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奖金和提租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国有林场职工待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2、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22年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22年国有安徽省凤台林场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办发〔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和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