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5 |
1.49 |
因公出国(境)费 |
|
|
公务接待费 |
1.5 |
1.4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33%,较上年无变化。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占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凤台县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33%;较上年无变化。2022年凤台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国内公务接待共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6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台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