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拟登记的权利人):陈纪敏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传家
不动产坐落:中山菜市人民东城棚改项目(O地块)商住楼1801室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13.25平方米
不动产证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 0554-8683003
公告单位: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