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07:57信息来源: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拟登记的权利人):马应秀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朱多喜

不动产坐落:青年路东侧中山菜市人民东城棚改(I地块)5号楼1008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18.77平方米

不动产证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     0554-8683003   

公告单位: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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