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0:39信息来源: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朱悦保管不善丢失不动产权证书,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21)凤台县不动产权第0001359

朱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40421010017GB

00001F00080082

凤台县南湖大道西侧通和·西城公馆42号楼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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