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朱悦保管不善丢失不动产权证书,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皖(2021)凤台县不动产权第0001359号 |
朱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0421010017GB 00001F00080082 |
凤台县南湖大道西侧通和·西城公馆42号楼8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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