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童福乐保管不善丢失不动产权证书,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皖(2020)凤台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968号 |
安徽凤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预告登记 |
340421006016GB 00023F00040101 |
凤台县凤凰镇凤凰湖社区内环湖路北侧顺景·天成玺园5号楼101室 |
抵押人:童福乐,刘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