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16:21信息来源: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童福乐保管不善丢失不动产权证书,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20)凤台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968

安徽凤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预告登记

340421006016GB

00023F00040101

凤台县凤凰镇凤凰湖社区内环湖路北侧顺景·天成玺园5号楼101

抵押人:童福乐,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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