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拨打各相关事项服务指南及权责清单中公示的监督电话。
2.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12345。
3.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认为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行政执法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凤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凤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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