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6:27信息来源: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5)皖0421执恢55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5)皖0421执恢5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转移房产。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004631

代横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40421005008GB00005F00050152

凤台县凤城大道西段南侧龙祥花园2#1903

买受人:陈庆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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