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2026)皖0421执恢10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6)皖0421执恢1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转移房产。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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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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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20)凤台县不动产权第0006501号 |
凤台县裕居置业有限公司 |
340421005007GB00001F00060146 |
凤台县人民路南段东侧东城社区旭日蓝湾B9#404 |
买受人:王晶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