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皖(2023)凤台县不动产权第0015489号 |
牛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0421007003JC00281F99990001 |
凤台县丁集镇沈庄村牛庄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