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凤台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凤台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23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司法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没有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21年凤台县司法局无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没有增长。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