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提前达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年度目标
今年以来,凤台县紧密结合实际,本着“能援尽援、速援优援”的原则,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利民、护民的作用,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7件,占年度目标任务584件的102.2%,提前超额达成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服务更多困难群体。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不断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开通农民工、老人等11类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同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开展上门服务,突出对城乡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二是积极打造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在县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农民工维权中心等相关单位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同时,依托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各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构建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做到中心与各站点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真正实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零距离”。
三是持续开展专题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作用,在做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法律援助民生品牌的同时,依托宣传节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有效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认真开展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通过电话回访、旁听庭审、卷宗评查等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的办案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按照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对承办人员结案卷宗进行综合评价,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