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凤台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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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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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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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8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2年凤台县司法局无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2年凤台县司法局无公务用车购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