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凤台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31 |
|
31 |
18 |
10.5 |
2.5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与2022年预算上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3年凤台县司法局无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8.5万元,与2022年预算上升。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与2022年预算下降。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2年预算上升18万元,上升100%,2023年凤台县司法局公务用车购置一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万元,与2022年预算下降。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