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任崔勇等同志为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县政府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需要。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淮府办秘〔2026〕3号)、《凤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凤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凤政办秘〔2019〕36号)等规定,经考察、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程序,现拟聘任崔勇等19名同志为县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二年(自2026年4月1至2028年3月31日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自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29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对象有异议,或发现拟聘对象存在执业资质不符、从业违规、诚信缺失、不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等情形,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县司法局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详实提供相关线索和佐证材料,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单位将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规依规核查处理各类异议线索。
联系电话:2795109
电子邮箱:ftxyfzxb@163.com
附件:凤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名单
凤台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凤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名单
1、崔 勇 安徽州来律师事务所
2、薛 杰 安徽薛杰律师事务所
3、谢晓燕 安徽新建律师事务所
4、邓传松 安徽永幸律师事务所
5、王怀正 安徽淮华律师事务所
6、高黎煜 安徽高黎煜律师事务所
7、刘传辉 安徽永幸律师事务所
8、刘庆富 安徽薛杰律师事务所
9、万会昌 安徽昌淮律师事务所
10、周 宁 安徽源则律师事务所
11、陈 红 安徽永幸律师事务所
12、陈 磊 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
13、陈虹成 安徽君先律师事务所
14、苏 锐 安徽新建律师事务所
15、时 凌 安徽州来律师事务所
16、孙 提 经开区管委会公职律师
17、平庆城 凤台县公安局公职律师
18、樊 新 凤台县公安局公职律师
19、邵 敢 凤台县司法局公职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