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文件】关于印发《凤台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凤台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凤台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凤台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8日
凤台县养老服务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机构情况(19家)。
1、朱马店镇1家,朱马店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53人、工作人员8人,共61人)。
2、新集镇1家,新集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39人、工作人员7人,共46人)、
3、岳张集镇2家, 岳张集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48人、工作人员7人,共55人),岳张集镇娟晨老年公寓(入住人员27人、工作人员4人,共31人)
4、凤凰镇1家,凤凰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16人、工作人员8人,共24人)、
5、刘集镇1家, 刘集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21人、工作人员5人,共26人)
6、顾桥镇2家, 顾桥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30人、工作人员4人,共34人),顾桥镇黄湾小圩庄老年公寓(入住人员50人、工作人员4人,共54人)
7、钱庙乡1家, 钱庙乡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15人、工作人员5人,共20人)
8、桂集镇1家, 桂集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32人、工作人员6人,共38人)
9、尚塘镇1家, 尚塘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26人、工作人员6人,共32人)
10、杨村镇1家, 杨村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20人、工作人员4人,共24人)
11、丁集镇1家, 丁集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9人、工作人员3人,共12人)
12、大兴镇1家, 大兴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33人、工作人员6人,共39人)
13、关店镇1家,关店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9人、工作人员4人,共13人)
14、古店乡1家, 古店乡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15人、工作人员4人,共19人)
15、李冲回族乡1家, 李冲回族乡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14人、工作人员5人,共19人)
16、城关镇2家, 城关镇福泰老年公寓(入住人员124人、工作人员 22人,共146人)城关镇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人员5人、工作人员 4人,共9人)
(二)医疗机构情况
卫生医疗机构20家,分别是朱马店镇卫生院,新集镇卫生院,岳张集镇卫生院,凤凰镇卫生院,刘集镇卫生院,顾桥镇卫生院,钱庙乡卫生院,桂集镇卫生院,尚塘镇卫生院,杨村镇卫生院,丁集镇卫生院,关店乡卫生院,古店乡卫生院,李冲回族乡卫生院,城关镇卫生院,大兴镇卫生院,二级综合医院两家,分别为凤台县东方集团凤凰医院和凤台县新长征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为凤台县人民医院,中医二级甲等医院为凤台县中医院。
二、应急处置阶段
(一)未感染阶段
1、实行封闭式管理,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进出,换班工作人员再次入院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入院时抗原检测阴性、体温正常、无咳嗽等症状方可入院,并通过短信微信向入住老人家人发出管控通知,谢绝入院探视。鼓励引导老人家通过视频式无接触方式进行探视。
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证充足睡眠,加强营养、膳食均衡,提高免疫力。
3、每天进行全院消毒工作,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护栏、垃圾桶等。
4、停止集聚活动,老人就餐一人一桌或在居室内就餐,工作人员做好送餐服务和老人的心理疏导。
5、储备一定量的医用口罩、手套、消毒液、抗原等防疫物资和必要的生活物品,在入院门口设置消杀点,入院物资物品全部进行消杀并放置30分钟后方可领取发放。
6、场所内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
7、院内设置隔离区,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每日早晚两次体温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安排到隔离区居住,原居住房间和活动场所进行消杀,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相关信息上报所在乡镇和县民政部门,乡镇民政所要督促机构做细做实老人隔离检测和生活照护工作。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与院内其他人员接触。
(二)少量感染阶段(5人以下)
除做好未感染阶段相关处置外,需做以下处置:
1、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抗原和核酸检测阳性的,无症状和轻症感染者在隔离区单独居住,并由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医疗人员到院或线上指导治疗,医疗人员评估病情需要默认的,按医疗人员安排送相关医院治疗。
2、立即上报所在乡镇和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政部门,上报信息包括人员姓名、发现时间、状况及采取措施。
3、工作人员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治疗工作,前往隔离区前要做好防护工作。
4、其他入住人员和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居住房屋,确需外出活动或工作的,需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回房屋前进行衣帽消杀、洗手等措施。
(三)大量感染阶段(6人及以上)
除做好少量感染阶段相关处置外,需做以下处置:
1、有条件的乡镇在院外单独设置隔离点;无条件的,根据院内房屋结构间距、风向、感染人数等情况,将院内分为普通区、阳性隔离区,分区域进行管理服务,阳性隔离区人员不得进行普通区,未感染人员进入阳性隔离区前必须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2、院内食堂停止使用,由所在乡镇安排送餐,单人单份。
3、乡镇卫生院积极支持做好在院感染人员治疗工作。
4、所在乡镇组建应急支援队伍,保障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的生活。
三、医疗救治
(一)实行点对点救治
县卫健部门协调安排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相关医疗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保障养老服务机构感染人员及时得到救治。为保障大面积感染时能及时顺畅开展医疗,实行点对点帮扶医疗救治,并安排支援医疗机构在发生大量感染时保证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到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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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 |
点对点救治医疗机构 |
支援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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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马店镇养老服务中心 |
朱马店镇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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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镇养老服务中心 |
新集镇卫生院 |
凤台县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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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张集镇养老服务中心 |
岳张集卫生院 |
凤台县东方集团凤凰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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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养老服务中心 |
凤凰镇卫生院 |
凤台县新长征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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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集镇养老服务中心 |
刘集镇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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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桥镇养老服务中心 |
顾桥镇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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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庙乡养老服务中心 |
钱庙乡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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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集镇养老服务中心 |
桂集镇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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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塘镇养老服务中心 |
尚塘镇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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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村镇养老服务中心 |
杨村镇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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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集镇养老服务中心 |
丁集镇卫生院 |
凤台县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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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镇养老服务中心 |
大兴镇卫生院 |
凤台县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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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店镇养老服务中心 |
关店镇卫生院 |
凤台县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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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店镇养老院服务中心 |
古店镇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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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冲回族乡养老服务中心 |
李冲回族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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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养老服务中心 |
城关镇卫生院 |
凤台县东方集团凤凰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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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福泰老年公寓 |
城关镇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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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桥镇黄湾小圩庄老年公寓 |
顾桥镇卫生院 |
凤台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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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张集镇娟晨老年公寓 |
岳张集卫生院 |
凤台县东方集团凤凰医院 |
(二)实行分级诊疗
按照分级诊疗要求,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感染者在隔离区单独居住,并由乡镇卫生院派医疗人员到院或线上指导治疗,医疗人员评估病情需要转诊的,在卫健部门指导下,安排送至有相应诊疗能力的支援医疗机构救治。
四、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县民政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督促指挥、统筹协调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宋维玉(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超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士杰 (县民政局社会股股长)
张玉冬 (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陈井芹(县民政局社会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士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8614866。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处置工作组,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感染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组建支援队伍,帮助养老服务机构做好现场处置和生活保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成立现场处置工作组,确保不因感染造成现场无人负责情况发生;提前设置隔离区和分区安排;储备必要的防护、医疗和生活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