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12 10:13信息来源:凤台县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民政局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参考格式)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万元

  目

 算 数

 算 数

 

  计

13.4

7.4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1.9

5.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

 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1.5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55.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22年凤台县民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万元,下降50.42%。2022年民政局国内公务接待共54批次,525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如未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数,可表述为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凤台县民政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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