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
为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推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开展,切实解决当前低保审批工作中存在的流程不规范、材料不清晰、办理不高效等问题。根据《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凤台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请受理主体与条件
(一)受理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低保申请的接收、初审、材料核查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做好政策宣传、申请引导、入户调查、公示等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职责转嫁给村民委员会,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通过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二)家庭成员认定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含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在校学生);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三)核心条件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实际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规范申请、受理、审核流程
(一)申请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其他亲属或第三方代为申请,委托申请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全面推行线上申请渠道,引导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提交申请,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
申请家庭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所需全部材料,杜绝重复提交、额外增设材料门槛:
1. 低保申请书,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困难原因及申请诉求;
2. 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4. 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提供残疾证、疾病诊断书、学籍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5.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二)初审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辖区困难群众城乡低保申请。各乡镇要坚持“凡申请,必受理”原则,将申请、受理各环节纳入流程监管,杜绝将困难群众拒之门外现象发生。
1.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及时受理,并且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
2.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书面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需要提供或补齐的材料。
3. 对具有《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者,说明理由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受理后,乡镇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1. 信息核对:受理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核对平台,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法定义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2. 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实际生活情况和家庭收支、财产状况,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分别签字确认。
(四)初审公示
核查后,乡镇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栏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联审联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审联批会议,会议由乡镇政府牵头,民政、残联、医保、教育等部门派员参与,集体审核申请材料、核查结果以及乡镇出具的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确定救助金额,发放低保证或低保确认通知书,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的次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有新申请低保、动态退出低保的人员,均需经过联审联批会议审议。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5个工作日。
(六)末端公示
对已审批的低保对象,乡镇通过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县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保障人数、保障类别、保障金额,同时公布村、乡镇、县三级举报电话。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审核确认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员严格履职,确保审批过程规范、结果公正。
(二)提升服务效能
优化受理窗口服务,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主动告知政策流程,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杜绝推诿扯皮、拖延办理等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管理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严禁优亲厚友、违规审批、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低保家庭情况,及时清退不再符合条件对象。
(四)加强监督指导
创新培训督查模式,采用“以会代训”方式同步开展业务培训、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指导各乡镇规范推进低保审批全流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持续提升全县低保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凤台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