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1 15:02信息来源: 凤台县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

为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推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开展,切实解决当前低保审批工作中存在的流程不规范、材料不清晰、办理不高效等问题根据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凤台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批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请受理主体与条件

(一)受理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低保申请的接收、初审、材料核查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做好政策宣传、申请引导、入户调查、公示等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职责转嫁给村民委员会,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通过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二)家庭成员认定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含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在校学生);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三)核心条件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实际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规范申请受理、审核流程

(一)申请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其他亲属或第三方代为申请,委托申请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全面推行线上申请渠道,引导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提交申请,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

申请家庭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所需全部材料,杜绝重复提交、额外增设材料门槛:

1. 低保申请书,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困难原因及申请诉求;

2. 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4. 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提供残疾证、疾病诊断书、学籍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5.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初审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辖区困难群众城乡低保申请。各乡镇要坚持凡申请,必受理原则,将申请、受理各环节纳入流程监管,杜绝将困难群众拒之门外现象发生。

1.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及时受理,并且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

2.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书面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需要提供或补齐的材料。

3. 对具有《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情形者,说明理由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受理后,乡镇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1. 信息核对:受理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核对平台,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法定义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2. 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实际生活情况和家庭收支、财产状况,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分别签字确认。

)初审公示

核查后,乡镇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栏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联审联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审联批会议,会议由乡镇政府牵头,民政、残联、医保、教育等部门派员参与,集体审核申请材料、核查结果以及乡镇出具的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确定救助金额,发放低保证或低保确认通知书,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的次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有新申请低保、动态退出低保的人员,均需经过联审联批会议审议。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5个工作日。

(六)末端公示

 对已审批的低保对象,乡镇通过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县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保障人数、保障类别、保障金额,同时公布村、乡镇、县三级举报电话。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审核确认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员严格履职,确保审批过程规范、结果公正。

(二)提升服务效能

优化受理窗口服务,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主动告知政策流程,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杜绝推诿扯皮、拖延办理等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管理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严禁优亲厚友、违规审批、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低保家庭情况,及时清退不再符合条件对象。

(四)加强监督指导

创新培训督查模式,采用以会代训方式同步开展业务培训、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指导各乡镇规范推进低保审批全流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持续提升全县低保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凤台县民政局     

20265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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