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财政局政务公开舆情回应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0-08-25 17:03信息来源:凤台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一)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掌握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三)科学有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客观规律,把握好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借助淮南市12345市长热线、市广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市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渠道,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方式,探索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发挥网络平台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工作机制

(一)检测收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局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政民互动、热线电话,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即时掌握舆情动态,对涉及本单位工作的问题、疑虑、误解和谣言,迅速与有关股室、县政府政务公开部门等机构衔接做好应对,实现舆情信息资源共享,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向上如实汇报。

(二)分析研判。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情况,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预测、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报有关领导审定。

(三)归口报送。规范政务舆情信息统一报送渠道,各股室通过办公室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四)应对处置。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起草处置方案并报办公室审核,重大事项经分管或主要领导审批后及时反馈上报,相关经办人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48小时内予以权威回应的时限要求,并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五)公开回应。办公室负责局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三、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规范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程序。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局形成正确面对舆情、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氛围。

(二)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的指导,与民生联席密切的股室要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督查指导。办公室要加强对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将各股室对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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