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财政局2020年度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建立林长制和实施林业增绿补绿是贯彻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的重大实践探索,是推进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为保证“林长制”等各项政策的落实,县财政部门切实加大投入,完善支持林业措施,全力以赴为全县林业生态发放提供保障。
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2020年投入林长制改革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改革的办公、标牌制作等;拨付创森奖补资金1375万元;国有林场改革经费237万元;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工作经费285万元;拨付上级森林发展及改革资金536万元。2021年财政将一如既往的支持林长制改革工作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二是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积极主动协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相关政策、开展调研,为出台“林长制”和增补绿行动方案提供第一手资料;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对增补绿行动计划坚持因林施策、有序推进、注重实效。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查验项目结果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兑现相关奖补政策。
三是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河渠湖泊沿岸、农田林网、各类道路和“四旁”绿化为工作重点,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复绿工程、公益林补植补造等生态工程建设,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我们要通过招商引资,采取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吸纳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人投入绿化;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组织工矿企业搞好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和生产生活区绿化。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保障林地经营权顺畅有序流转。完善金融助力森林保护发展的机制,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建立县级财政支持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的体制。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建立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问题督办制度,对植树造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要事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健全“林长制”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这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保障相关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