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岁未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10:27信息来源:凤台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处非办《关于做好2023年岁未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函》(淮处非办〔202311号)文件要求,定于2023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要在本辖区内认真组织、统一部署,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部署、强化条线督促指导,充分利用好岁未年初的有利时机,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奥论宣传氛国,教育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二、创新宣传方式,突出重点领域

要认真总结和推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日常宣传中好的经验做法、宣传素材,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特点、民风民俗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和公益广告、新春佳节宣传品等载体,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以养老、三农、绿色发展、区块链、虛拟币、数宇藏品等领域为重点,揭露非法集资骗局,强化风险提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等提升防非意识和能力。

三、及时总结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实现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总结,及时归纳针对性强、社会效果好的经验做法,于2023年2月14日前报送县处非办。县处非办将汇总报送市处非办,省处非办将择优摘编,以处非动态形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联系人:王影,电话:8681220,邮箱:ftxzfjr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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